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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于2009年12月重新登记正式展业,经过十年的市场洗礼,公司已发展成为管理资产逾6000亿元、净资产逾百亿、进入行业发展前列的现代金融企业。公司业务齐全、产品多样、服务完备,覆盖了私募投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全理财价值链,在全国22个大中城市共设立了32个业务团队与近30家财富中心。
公司股东实力雄厚,由特大型央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境外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是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705)的重要成员单位,也是集央企控股、上市背景、中外合资、军工概念于一身的信托公司。
2018年,中航信托以29.32亿元的信托业务收入挺进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第3位,主要经营指标均位于行业第一发展梯队。以不断创新实干的担当精神及推动行业发展的责任意识,中航信托得到了监管、协会、同业及社会各界的认可与信任,高票当选中国信托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会长单位,连续四年获评行业协会最高评级A级,多次获得“中国优秀信托公司”“最具竞争力信托公司”“年度最佳财富管理信托公司”等荣誉称号。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注重规范运作。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风险与合规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的制定及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了董事会信托业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保了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作为融资中介方,基于融资方或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创设金融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作为管理人将该资金运用于特定企业或项目,发挥投行既为融资者提供融资工具又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工具的业务,其领域可以延伸至各行各业,依靠灵活多变的模式设计及严格的风险控制,为投资客户和融资客户带来收益,实现共赢。
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经营以下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